第一十七章
校花彻底后悔
那时候张子昂说,只要她想,他随时都会带她来。
坐在张子昂对面和他共进晚餐的,并不是秦梦瑶。
秦梦瑶哭得更加伤心了,哽咽着,几乎已经泣不成声。
她注意到周围的人都在看她,于是她连自行车都没推,就慌慌张张地躲进了一条小巷里。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加上她泪眼模糊,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块砖头上,之前才刚好的脚又扭了一下,剧烈的疼痛让她一屁股坐到了地上。
她抱着双腿蜷缩着,头埋在膝盖里呜咽着哭泣,仿佛上次那样,但这次比上次更加伤心无助。
“梦瑶,你在这里哭什么呢?”
这时,一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。
她吓了一跳,发现声音很熟悉,抬起头一看,是张子昂不知怎么发现了她,正站在她身边。
张子昂很难不发现她。
自行车就停在他自行车旁边。
小巷里的呜咽声,张子昂再熟悉不过了。
虽然不想再和秦梦瑶有任何交集,但张子昂还是无法忽视她的安全。
一个女高中生在这种漆黑的小巷里已经很危险了。
她还哭得那么伤心。
即使是没有恶意的人,也可能被她的哭声引出恶意来......
秦梦瑶看到张子昂的瞬间,差点哭出声来,哽咽着说:“张子昂,我的脚又扭了……好疼!”
“……”
张子昂蹲在了她面前。
这一次,秦梦瑶直接主动把脚伸向了张子昂。
“还是这只脚吗?”看到她伸过来的脚,张子昂皱了皱眉头问道。
“嗯……”秦梦瑶点了点头。
张子昂解开了她的鞋带,露出了那双依旧洁白无瑕的袜子包裹着的小脚。
有了上次的经验。
这次张子昂帮她矫正骨头的动作显得格外熟练,他握住她小巧的脚踝,轻轻一扭,骨头便复位了。
疼痛感依旧强烈,但这次矫正后,秦梦瑶虽然脸色苍白,泪珠滚落,却没有像上次那样本能地斥责张子昂,而是颤抖着声音说了句:“谢谢。”
张子昂站起身来说:“上次的伤还没完全好,这次又扭伤了,最好还是去医院看看,你给父母打个电话,记得到大街上去等,这小巷里不安全,时间不早了,我得先走了,再见。”
他刚要转身。
秦梦瑶那略显冰凉的柔滑小手,便抓住了他的手指。
她抬头望着他,眼中泪光闪烁,显得楚楚可怜:“我爸妈不在家。”
“……”
张子昂叹了口气,早知道这么麻烦,他就不会进来了!
在昏暗的小巷里,穿着校服的英俊少年,背着一个扎着马尾,青春洋溢的女孩走了出来,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。
“怎么了?”
秦梦瑶这样在他背上爬来爬去,张子昂感到有些吃力,问道。
“我刚刚扭伤脚太疼了,是摔坐在地上的,屁……屁……”
秦梦瑶的声音越来越小。
不难猜出。
她没说出口的是:屁股也摔疼了。
自行车后座坐不了,打车也不是最佳选择,难道要自己背着她去医院?再背回家?
“秦梦瑶。”
“嗯?”
“我真是服了你了。”
“……”
还好重生后。
张子昂的体力足以应付铁人三项。
否则的话,别说累不累,根本就到不了医院。
骨科科室的值班医生是一位七八十岁的老奶奶,她摸了摸秦梦瑶的脚踝,对她的手法表示惊讶,并对张子昂表示赞赏。
拍了个X光片,骨头没什么问题。
了解到秦梦瑶是高三学生,临近高考,行动不便会有很大影响,老奶奶就开了两瓶药膏,让她每天涂抹十次八次,摔疼的屁股也可以涂抹,直到发热为止。
秦梦瑶听完,下意识地比划了一下,背着手用力有些困难,涂抹到发热……又发现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妥,下意识地看了张子昂一眼。
“别看我,我帮不了你。”张子昂断然拒绝。
“谁要你帮忙了,坏蛋!”秦梦瑶脸都红了。
老奶奶推了推反光的眼镜,脸上带着笑意。
月光洒在公路上,让灰白的地面仿佛披上了一层银霜,秦梦瑶把尖尖的下巴靠在张子昂的肩头,心情前所未有的好,那种心悸感被强烈的安全感所取代。
“张子昂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们现在是不是回到了以前的样子?”
“……”
张子昂沉默了片刻,摇了摇头说:“回不去了。”
秦梦瑶的喜悦瞬间凝固,急忙问道:“为什么不能回去了?”
张子昂抬头望向夜空中那轮弯月,语气异常平静:“没有特别的原因,只是无法回到过去而已。”
他越是这样平静,越是让秦梦瑶感到不安,仿佛他刚刚的礼貌,是与陌生人之间的距离。
她紧握着张子昂的衣袖,摇头如拨浪鼓,一开口,泪水便止不住地流了下来:“不,我不想失去过去!我不想!”
“张子昂,之前的行为,我向你道歉,对不起……”吓到了……只有秦梦瑶自己不知道,当时的张子昂是真心喜欢她……张子昂摇头苦笑,这真是讽刺:“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,你无需道歉,这件事,本来就是双方自愿的。”
“那到底是……因为什么?”秦梦瑶抽泣着:“为什么我们不能回到从前……张子昂,你能告诉我吗?”
她追问不休。
张子昂深吸了一口气,还是说了出来:“原因……是我不想再做那种一味付出的人了。”
“一味付出的人?那是什么意思?”秦梦瑶泪眼朦胧。
“我之前对你的态度,就是那种一味付出的人。”张子昂解释道:
“无条件地付出,哪怕得到的回报微乎其微,也能让我感到无比快乐,哪怕这与我的付出完全不成比例……”听着张子昂的话,秦梦瑶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这些年张子昂是如何对待自己的:
“梦瑶,我来帮你拿书包吧……”
简单的一句话,开始了。
张子昂就这样背了整整三年的书包。
而自己呢?